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64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关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从2015年开始组织开展自治区青年创新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围绕“五大基地”建设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技术攻关,以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为导向,立足高端引领、优化结构,培养支持我区重点产业领域的青年人才。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重点考察申报人选的专业发展潜力,选拔培养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化、旅游和艺术等重点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较强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出较强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遴选支持数量及申报条件 2015年全区计划遴选支持25名左右青年创新拔尖人才。我校的推荐名额为4人,各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申报人选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并全职在自治区辖区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含中直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二)年龄在40岁以下。其中,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突出专业水准;高技能人才应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化、旅游和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或自治区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对在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创新性突出成效,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申报推荐办法、申报材料和支持措施 (一)申报推荐。申报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填报《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拔尖人才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人事处师资管理科报送。同时,申报人必须有两名国内或自治区内本行业、专业知名专家推荐,并提交推荐意见。 各单位对被推荐人选要进行严格考察,确定推荐人选。各部门请出具推荐报告,要求学院教授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参与推荐工作的人员签字。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申报书、附件材料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各1份以及电子文档(发送至szk3024@126.com),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 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附件材料目录;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1-3篇重要创新型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l、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测机构盖章任职证明复印件;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等。 (三)支持措施。由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按照不同学科领域资助青年创新拔尖人才入选人员一定的资金,并赋予其资金自主支配权,主要用于其承担前瞻性和预研性自主选题工作、到国内外访学研修、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购置急需中小设备等。同时,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培训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本单位宣传动员、组织考察和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二)推荐人选主要为各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和技术开发应用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注重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或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申报推荐工作应体现本单位的优势学科和优势领域,兼顾学科覆盖面。推荐人选应在全国或全区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的学院可不推荐。 (四)各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相关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师资培养栏目中下载,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426室)。 电子邮箱:szk3024@126.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拔尖人才申报书 2.青年创新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1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