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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阅览次数:   发表日期:2015-10-16

各学院 :

为了全面掌握我校教学的整体状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9周至11周(10月19日—11月6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及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堂教学。检查教学过程中教师讲授、讨论、答疑、作业等环节以及教学方法与效果。

(二)实验教学。检查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室耗材管理、设备利用、经费使用等情况。

(三)学风状况。统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缺席情况,上课听讲情况和完成作业情况。

(四)双学位教学情况检查。检查双学位运行情况及开课情况。

(五)ISEC项目教学检查。检查课程讲授情况,教案、PPT、已完成的过程评价材料及上课使用双语教学的情况等。

(六)检查学分制、导师制执行情况。

(七)检查本学期实行过程性评价的课程授课情况及过程性评价材料。

(八)检查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进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形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

1、由分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领导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学工作运行和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了解教学现状;听取学生对教师及教学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将座谈会情况进行整理并以文本形式反馈给教务处。

4、请各学院推荐两名在2015级实行过程性评价课程的任课教师,推荐教师应符合:1、课堂教学能够体现以学生为中心、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方法、多种评价方法;2、过程性评价材料较为完备。

(二)教务处抽查。

教务处将随机检查各项教学检查内容。

三、检查要求

(一)检查结束后,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实际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教学基本情况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二)大力宣传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积极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的优秀教师和宣传、推广值得他人借鉴的好的教学、学习经验、方法。

各学院将有关检查材料归档,并于11月10日之前将推荐教师名单、座谈会、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科,教务处将结合各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0月6日

 

科室: 
教学质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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